⒈ 亦作“丽春院”。
⒈ 亦作“丽春院”。相传是名妓 苏卿 的住处。后来成为艺妓歌女的居处或妓院的通称。
引元 吴昌龄 《端正好·美妓》套曲:“莫不是 丽春园 苏卿 的后身,多应是西厢下 鶯鶯 的影神。”
元 关汉卿 《金线池》第二折:“留得黄金等身在,终须买断 丽春园。”
元 李寿卿 《度柳翠》第三折:“好也囉!你是一箇 丽春院 柳盗跖。”
《金瓶梅词话》第三二回:“伯爵 在旁説道:‘ 乔 上尊,你请坐,交他侍立。 丽春院 粉头供唱递酒是他的职分,休要惯了他。’”
⒈ 歌女艺妓聚居处或指妓院。
引元·关汉卿《金线池·第二折》:「一生花柳幸多缘,自有嫦娥爱少年;留得黄金等身在,终须买断丽春园。」
元·秦?夫《东堂老·第四折》:「他去那丽春园纳了那颗争锋印,你休闹波完体将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