⒈ 乡大夫。
⒉ 隋唐以五百户为乡,置乡正一人。理民间诉讼。
⒊ 旧时有些地方称乡长。
⒈ 乡大夫。参见“乡大夫”。
引《左传·襄公九年》:“二师令四乡正敬享,祝宗用马于四墉,祀 盘庚 于西门之外。”
杜预 注:“乡正,乡大夫。”
《逸周书·大匡》:“赋洒其币,乡正保贷。”
朱右曾 校释:“乡正,乡大夫也。 《春秋传》曰:使四乡正敬享。保而后贷,防姦欺也。”
⒉ 隋 唐 以五百户为乡,置乡正一人。理民间诉讼。
引《隋书·李德林传》:“威 又奏置五百家乡正,即令理民间辞讼。”
《旧唐书·高士廉传》:“竇轨 之镇 益州 也,闻而召见( 朱桃椎 ),遗以衣服,逼为乡正。”
⒊ 旧时有些地方称乡长。
引许地山 《缀网劳蛛·枯杨生花》:“我又不是 沧海 底乡正,不一定就能认识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