⒈ 承办文书的吏员。
⒈ 承办文书的吏员。
引《汉书·游侠传·陈遵》:“遵 冯几,口占书吏,且省官事。”
唐 段成式 《酉阳杂俎·诺皋记上》:“李公佐大历 中在 庐州,有书吏 王庚 请假归,夜行郭外,忽值引騶呵辟,书吏遽映大树窥之,且怪此无尊官也。”
《警世通言·旌阳宫铁树镇妖》:“﹝ 陈勋 ﹞闻真君传授 吴猛 道法,今治 旌阳,恩乃百姓,遂来拜謁,愿投案下,充为书吏,使朝夕得领玄教。”
《红楼梦》第八六回:“监里提出 薛蟠,刑房书吏俱一一点名。”
刘师培 《论新政为民病之根》:“凡狱讼征科诸巨事,其有舞文曲法者,必绅耆为之通关节,书吏为之做爪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