⒈ 唐李德裕任剑南节度使时,建精兵五军,其一军称保义。
⒈ 唐 李德裕 任 剑南 节度使时,建精兵五军,其一军称保义。
引《新唐书·忠义传中·李德裕》:“率户二百取一人,使习战,贷勿事,缓则农,急则战,谓之‘雄边子弟’,其精兵曰 南燕 保义、保惠、 两河 慕义,左右连弩。”
⒈ 仗义保护。
引《书经·康王之诰》:「则亦有熊罴之士,不二心之臣,保义王家。」
《文选·陈琳·檄吴将校部曲文》:「膺受多福,保义子孙。」
⒉ 官中人物或仆隶。
引宋·曾慥《高斋漫录》:「近年贵人仆隶,以仆射、司徒为卑小,则称保义,又或称大夫也。」
宋·洪迈《夷坚甲志·卷一二·雷震石保义》:「又入数家,询巡辖递铺石保义所在。」
⒊ 对技艺人的称呼。
引宋·吴自牧《梦粱录·卷二〇·小说讲经史》:「且小说名『银字儿』,……有谭淡子、翁二郎、雍燕、王保义。」
元·周密《武林旧事·卷六·诸色伎艺人》:「小说:徐保义、汪保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