⒈ 先祖之母;亡母。
例先妣尝一至。——明·归有光《项脊轩志》
英deceased mother;
⒉ 又。
例先妣抚之。
⒈ 亡母。参见“先考”。
引《荀子·大略》:“隆率以敬先妣之嗣,若则有常。”
唐 韩愈 《故江南西道观察使王公墓志铭》:“公先妣, 渤海 李氏,赠 渤海郡 太君。”
⒉ 先祖之母。
引《周礼·春官·大司乐》:“乃奏夷则、歌小吕、舞《大濩》,以享先妣。”
郑玄 注:“先妣, 姜嫄 也。是 周 之先母也。”
⒈ 称谓:(1) 称已故的母亲。唐·韩愈〈江南西道观察使赠左散骑常侍太原王公墓志铭〉:「公先妣渤海李氏,赠渤海郡太君。」也称为「先母」、「先慈」。(2) 称先祖之母。
引《荀子·大略》:「隆率以敬先妣之嗣,若则有常。」
《周礼·春官·大司乐》:「乃奏夷则、歌小吕、舞大濩,以享先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