⒈ 处理政事。
英manage affairs;
⒉ 大厅(多指官署中的)。也作“厅事”
例听事前仅容旋马。——宋·司马光《训俭示康》
听事诚隘。
听事已宽。
英hall; office; court-room;
⒈ 谓听命行事。
引《礼记·少仪》:“适有丧者曰比、童子曰听事。”
孔颖达 疏:“童子未成年,虽往适它丧,不敢以成人为比方,但来听主人以事见使。”
《左传·襄公三十年》:“穆叔 问 王子围 之为政何如。对曰:‘吾儕小人食而听事,犹惧不给命,而不免於戾,焉与知政?’”
⒉ 犹治事。
引《史记·秦始皇本纪》:“自是后莫知行之所在。听事,羣臣受决事,悉於 咸阳宫。”
《汉书·宣帝纪》:“令羣臣得奏封事,以知下情。五日一听事,﹝自丞相﹞以下各奉职奏事,以傅奏其言,考试功能。”
《后汉书·光武帝纪下》:“癸亥晦,日有食之,避正殿,寑兵,不听事五日。”
⒊ 厅堂。官府治事之所。后亦指私宅大厅。
引汉 应劭 《风俗通·怪神·世间多有见怪惊怖以自伤者》:“郴 还听事,思惟良久。”
《晋书·陶侃传》:“后正会,积雪始晴,听事前餘雪犹湿,於是以屑布地。”
《资治通鉴·晋愍帝建兴二年》:“勒 升其听事, 浚 乃走出堂皇, 勒 众执之。”
胡三省 注:“中庭曰听事,言受事察讼於是。 汉 晋 皆作听事, 六朝 以来乃始加‘广’作‘厅’。”
清 陈康祺 《郎潜纪闻》卷四:“江苏 藩署听事县一额云:报朝廷某事,荣父母某事,宽百姓几分,爱子孙几分。”
⒈ 治理政事。也作「听政」。
引《汉书·卷八·宣帝纪》:「五日一听事,自丞相以下各奉职奏事,以傅奏其言,考试功能。」
⒈ 处理政事,判断是非曲直。
引《汉书·卷七六·韩延寿传》:「是日移病不听事,因入卧传舍,闭阁思过。」
⒉ 官府治理政事的大堂,私人住宅大厅也沿用此称。南朝宋·刘义庆也作「厅事」。
引《世说新语·政事》:「值积雪始晴,听事前除雪后犹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