⒈ 实于器皿之物。
⒉ 真实的本事。
⒈ 实于器皿之物。 杨树达 《积微居小学金石论丛·经子考证序跋之属·左传军实解》:“余因推求经传凡言某实者,其类有三……其二曰器物之名:如豆实、簋实、器实是也。
引《仪礼·公食大夫礼》云:‘豆实实於瓮,簋实实於筐。’诸经注恒言器实曰粢,是其例也。”
⒉ 真实的本事。 《三国志·魏志·裴潜传》“秀,咸熙 中为尚书僕射” 南朝 宋 裴松之 注:“干(严干 )好击剑, 义(李义 )好办护丧事。
引冯翊甲族 桓、田、吉、郭 及故侍中 郑文信 等,颇以其各有器实,共纪识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