⒈ 公开谴责,用语言文字讨伐。
例声讨敌人罪行。
英denounce; condemn;
⒈ 谴责罪行,加以讨伐。
引《清史稿·安和亲王岳乐传》:“以 三桂 悖逆反覆,将募兵声讨, 三桂 死,乃止。”
郭沫若 《中国史稿》第三编第八章第一节:“次年三月,北府兵将领 刘裕、刘毅、何无忌 等从 京口、广陵起兵,声讨 桓玄。”
⒉ 指公开谴责(敌人的罪行)。
引吴晗 《朱元璋传》第三章二:“朱元璋 竟然站在他所反对的 元 朝政府立场声讨敌人了,由此也可以看出 朱元璋 这一方面实在举不出 张士诚 什么罪状。”
⒈ 声明罪状而加以讨伐。
例如:「声讨叛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