⒈ 亦作“夺适”。
⒉ 封建社会君位世袭,以庶子嗣位而废其嫡子者,谓之“夺嫡”。
⒈ 亦作“夺适”。封建社会君位世袭,以庶子嗣位而废其嫡子者,谓之“夺嫡”。
引《汉书·梅福传》:“诸侯夺宗,圣庶夺适。”
颜师古 注:“适读曰嫡。”
《晋书·王导传》:“初,帝爱 琅玡王 裒,将有夺嫡之议。”
《宋史·英宗纪赞》:“彼 隋 晋王 广、唐 魏王 泰 窥覦神器,矫揉夺嫡,遂啟祸原。”
⒈ 以庶子身分夺取嫡长子的继嗣地位。也作「夺适」。
引《晋书·卷六五·王导传》:「初,帝爱琅邪王裒,将有夺嫡之议,以问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