⒈ 把剑柄交给别人。比喻将权力交给别人或让人抓住缺点、失误,使自己被动。语本《汉书·梅福传》:“倒持泰阿,授楚其柄。”
⒈ 把剑柄交给别人。比喻将权力交给别人或让人抓住缺点、失误,使自己被动。
引语本《汉书·梅福传》:“倒持泰阿,授 楚 其柄。”
《三国志·魏志·王粲传》:“所谓倒持干戈,授人以柄,功必不成。”
《北史·裴侠传》:“宇文泰 为三军所推,居百二之地,所谓己操干戈,寧肯授人以柄,虽欲抚之,恐是‘据於蒺蔾’也。”
清 纪昀 《阅微草堂笔记·如是我闻一》:“如喜其便捷,委以耳目腹心,未有不倒持干戈,授人以柄者。”
《小说月报》1981年第1期:“当初你自己有许多授人以柄的毛病。”
⒈ 将权柄授予他人。
引《三国志·卷二一·魏书·王卫二刘傅传·王粲》:「所谓倒持干戈,授人以柄,功必不成。」
《北史·卷三八·列传·裴侠》:「所谓己操戈矛,宁肯授人以柄?」
近倒持泰阿
⒉ 留给人非议的话柄。
例如:「他这样内举不避亲,岂不是授人以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