⒈ 留下来。
例留置部分兵力。
英retain; leave (a person or thing) in a certain place;
⒈ 犹放置,布置。
引唐 李华 《杭州馀姚县龙泉寺大律师碑》:“惟铜瓶锡杖留置左右。”
毛泽东 《抗日游击战争的战略问题》第四章:“集中兵力并不是说绝对的集中,集中主力使用于某一重要方面,对其他方面则留置或派出部分兵力,为箝制、扰乱、破坏等用,或作民众运动。”
⒈ 把人或东西留下。
例如:「他决定将大部分的资金留置国内,其他作为海外投资所用。」
⒉ 法律上指嫌犯被逮捕或自首时,警方办案人员通常向该警察长官报告,请准留下嫌犯,便于侦查,此情况称为「留置」。法律规定留置不得超过二十四小时,届时应依查得之证据,决定将嫌犯移送法办或予以释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