⒈ 祭于殡以除凶邪。
⒈ 祭于殡以除凶邪。 《左传·襄公二十九年》:“楚 人使公亲襚。公患之。
引穆叔 曰:‘祓殯而襚,则布币也。’乃使巫以桃茢先祓殯。”
杜预 注:“先使巫祓除殯之凶邪。”
孔颖达 疏:“君临臣丧,以巫祝桃茢执戈恶之也。 郑玄云为有凶邪之气在侧。桃,鬼所恶。茢,萑苕,可埽不祥。”
汉 应劭 《风俗通·祀典·桃梗》:“《春秋左氏传》曰:鲁襄公 朝 楚,会 楚康王 卒, 楚 人使公亲襚,公患之。 叔孙穆叔 曰:‘祓殯而襚,则布币也。’乃使巫以桃茢先祓殯。 楚 人弗禁,既而悔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