⒈ 明清内阁代皇帝批答臣僚章奏,先将拟定之辞书写于票签,附本进呈皇帝裁决,称为“票拟”。清代设军机处后,重要奏章改用奏折,此制遂废。
⒈ 明 清 内阁代皇帝批答臣僚章奏,先将拟定之辞书写于票签,附本进呈皇帝裁决,称为“票拟”。 清 代设军机处后,重要奏章改用奏折,此制遂废。
引《明史·郑以伟传》:“文章奥博,而票拟非其所长。”
清 黄宗羲 《文靖朱公墓志铭》:“潯 帅 陈邦傅 请世守 粤西,如 黔国 故事。公票拟不允。”
清 黄宗羲 《文靖朱公墓志铭》:“夫未进呈曰票拟,既落红即圣旨。”
清 昭槤 《啸亭杂录·郭刘二疏》:“凡阁中票拟俱由 明珠 指麾,轻重任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