⒈ 多次犯罪。已经犯过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之罪,服刑完毕或赦免后,在一定期限内又犯必须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之罪的人。参见:累犯。
⒈ 多次犯罪。
引《元典章新集·刑部·再犯贼人》:“前后十次如此兇恶,累犯不悛。”
⒉ 已经犯过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之罪,服刑完毕或赦免后,在一定期限内又犯必须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之罪的人。
⒊ 纍犯:犯罪一次以上。
引清 黄六鸿 《福惠全书·刑名·释死罪之不同》:“若纍犯三次,须奏请定夺。”
⒈ 受有期徒刑之执刑完毕,或受无期徒刑或有期徒刑一部之执行而赦免后,五年以内再犯有期徒刑以上之罪时,称为「累犯」,加重本刑至二分之一。
反初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