⒈ 采薪汲水;泛指日常生活的必需条件。
例取了两封银子,给骆龙以为贴补薪水之用。——《镜花缘》
英condition;
⒉ 工资。
英salary; payroll;
⒈ 柴和水。借指生活必需品。
引《魏书·卢玄传》:“若实有此,卿可量 朐山 薪水得支几时……如薪水少急,即可量计。”
宋 叶适 《提举江州陈公墓志铭》:“虏既解去, 襄城 米未食者十五万,薪水不乏,竟完二城,皆如公策。”
《儒林外史》第四八回:“这是家兄的俸银一两,送与长兄先生,权为数日薪水之资。”
⒉ 打柴汲水。
引《南史·隐逸传上·陶潜》:“今遣此力,助汝薪水之劳。”
唐 元稹 《河阴留后元君墓志铭》:“我诸父法尚严,家极贫,而事事於丧祭宾客,虽扫除薪水不免於吾兄。”
宋 陆游 《示子遹》诗:“劳兼薪水奴初去,典到琴书事可知。”
⒊ 即工资。参见“工资”。
引清 俞樾 《茶香室丛钞·薪俸》:“按此知国初官员有给薪之例,故至今薪俸之名犹在人口,而近来各局委员有薪水之给,亦本此也。”
邹韬奋 《事业管理与职业修养》十:“偏重按劳取值的薪水和偏重解决困难的津贴,在过渡的社会中都有它的必要性,这是一个原则。”
曹禺 《日出》第二幕:“我不是说你的薪水。从薪水里,自然是挤不出油水来。”
⒈ 采薪和汲水。指炊爨之事。
引《晋书·卷四一·刘寔传》:「每所憩止,不累主人,薪水之事,皆自营给。」
南朝梁·萧统〈陶渊明传〉:「汝旦夕之费,自给为难,今遣此力助汝薪水之劳。」
⒉ 工作的酬劳。 也称为「薪俸」、「薪给」、「薪金」、「薪饷」、「薪资」。
引《儒林外史·第四八回》:「这是家兄的俸银一两,送与长兄先生,权为 数日薪水之资。」
《文明小史·第四二回》:「学生技艺日进,教习一律优加薪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