⒈ 谓忠贞而爱民。
⒈ 谓忠贞而爱民。
引《礼记·檀弓下》:“公叔文子 卒,其子 戍,请諡於君。曰:‘日月有时,将葬矣,请所以易其名者。’君曰:‘昔者 卫国 凶饥,夫子为粥,与国之饿者,是不亦惠乎。昔者 卫国 有难,夫子以其死卫寡人,不亦贞乎。夫子听 卫国 之政,脩其班制,以与四隣交, 卫国 之社稷不辱,不亦文乎。故谓夫子 贞惠文子。’”
《周书·裴侠传》:“民歌之曰:‘肥鲜不食,丁庸不取, 裴公 贞惠,为世规矩。’”
唐 李德裕 《赠陈夷行司徒制》:“昔 柳庄 云亡,輟宗庙之祭; 公叔 既殁,表贞惠之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