憲字的详细解释
憲字的辞典解释
宪ㄒㄧㄢˋxiàn 名法令。如:「公宪」、「邦宪」。《韩非子·定法》:「宪令著于官府。」
典范。《书经·蔡仲之命》:「尔乃迈迹自身,克勤无怠,以垂宪乃后。」《诗经·小雅·六月》:「文武吉甫,万邦为宪。」
宪法的简称。如:「立宪」、「制宪」、「违宪」、「修宪」、「行宪」。
旧时下属对上司的尊称。如:「大宪」、「上宪」。《聊斋志异·卷二·红玉》:「乃详诸宪,代生解免,竟释生。」
动颁布、公布。《周礼·秋官·小司寇》:「乃宣布于四方,宪刑禁。」宋·王安石〈原教〉:「藏于府,宪于市。」
效法。《书经·说命》:「惟天聪明,惟圣时宪。」《文选·班固·东都赋》:「宪章稽古。」
憲字的康熙字典解释
憲【卯集上】【心部】 康熙筆画:16画,部外筆画:12画
《唐韻》《集韻》《韻會》𠀤許建切,音獻。懸法示人曰憲。从害省,从心从目。觀於法象,使人曉然知不善之害。接於目,怵於心,凜乎不可犯也。《周禮·天官·小宰》憲禁于王宮。《註》憲謂表縣之,若今新有法令也。《詩·大雅》文武是憲。《箋》憲,表也,言爲文武之表式也。因憲爲表式之義,故人之取法,亦謂之憲。《書·說命》惟聖時憲。《傳》憲,法也,言聖王法天,以立敎於下也。《禮·內則》五帝憲。《註》法其德行也。
又《說文》敏也。《禮·學記》發慮憲。《註》言發計慮,當擬度於法式。《徐鍇曰》目與心應爲敏也。
又《諡法》博聞多記曰憲。
又《詩·大雅》無然憲憲。《毛傳》憲憲,猶欣欣也。《箋》女無憲憲然爲之制法度,達其意以成其惡也。蓋譏當時變亂舊章,創立新法。此憲憲二字,殆詼諧語,所以深刺之也。後人引訓憲字正文,以釋憲字,遂覺憲字爲表示人以惡者,其去憲字本義何啻萬里。大抵字書訓義,多犯此病,不得不辨。
又州名。本樓煩監,唐置州。
又姓。出《姓苑》。《集韻》或作䩵。
又《集韻》《韻會》𠀤呼典切,音顯。《韻會》興盛貌。《詩·大雅》顯顯令德。《中庸》引《詩》作憲憲令德。《正字通》憲有顯示之義。
又叶虛言切,音軒。《詩·小雅》萬邦爲憲。叶上原閑軒。
又《大雅》無然憲憲。叶上難。難,泥涓切。
憲字的说文解字
说文解字
憲【卷十】【心部】
敏也。从心从目,害省聲。許建切
说文解字注
(憲)敏也。敏者、疾也。謚法。博聞多能爲憲。引申之義爲法也。又中庸引詩憲憲令德。以憲憲爲顯顯。又大雅。天之方難。無然憲憲。傳曰。憲憲猶欣欣也。皆叚借也。从心目。心目竝用。敏之意也。害省聲。許建切。十四部。按害在十五部。此合音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