遺字的详细解释
詳細字義
◎ 遺
遺 wèi
〈動〉
(1) 給予;饋贈 [make a present;offer as a gift]
相遺以水。——《韓非子·五蠹》
欲厚遺之。——《史記·魏公子列傳》
置幣遺單于。——《漢書·李廣蘇建傳》
裘葛之遺。——唐· 魏徵《諫太宗十思疏》
又如:遺賊(給予戕害;遭害);遺賂(贈送財物);遺勞(饋贈;犒勞);遺酌(濟助);遺送(贈送);遺金(贈送金錢)
(2) 送交;交付 [turn over;hand over;pay]
遺趙王書。——《史記·廉頗藺相如列傳》
遺魏王及公子書。——《史記·魏公子列傳》
遺權書曰。——《資治通鑑》
以書遺操。
又如:遺書(投書;寄信);遺使(遣使);遺秉(發放糧食);遺大(賦予重大任務)
(3) 輸送 [carry]
強國之民,父遺其子,兄遺其弟,妻遺其夫,皆曰:“不得,無返!”——《商召書》
(4) 加給 [add]
王事敦我,政事一埤遺我。——《詩·邶風》
(5) 另見 yí
基本詞義
◎ 遺
遺 yí
〈動〉
(1) (形聲。从辵( chuò),貴聲。本義:遺失)
(2) 同本義 [lose]
遺,亡也。——《說文》
遺,離也。——《釋言》
不遐遺。——《易·泰》
君惟不遺德刑。——《左偉·成公十六年》。注:“失也。”
得人遺契者。——《列子·說符》。注:“棄也。”
亡矢遺鏃。——漢· 賈誼《過秦論》
羊子嘗行路,得遺金一餅。——《後漢書·列女傳》
小學而大遺。——唐· 韓愈《師說》
行若遺。——唐· 韓愈《朱文公校昌黎先生集》
又如:遺簪墜屢(失落的簪和鞋。比喻舊有的東西);遺佚(散失亡佚);遺逸(指散失之物);遺寶(遺落的寶物);遺簡(失散的書籍)
(3) 遺漏,因疏忽而漏掉 [omit;leave out]
刑過不避大臣,賞善不遺匹夫。——《韓非子》
又如:遺珠棄璧(喻遺棄俊才);遺才(有才能而未被發現或重用的人);遺賢(受埋沒而不爲世所知的賢人)
(4) 遺棄;捨棄 [abandon]
故舊不遺。——《論語·泰伯》
必遺乎今。——唐· 韓愈《朱文公校昌黎先生集》
又如:遺世(拋棄世事,避世);遺榮(放棄榮華富貴,辭官歸隱)
(5) 不自主地排泄 [involuntary discharge of urine,etc.]
朔嘗醉入殿中,小遺殿上。——《漢書》
又如:遺溺(遺尿。不自由的排尿);遺精;遺溲(小便失禁)
(6) 殘存。留下 [hand down;leave behind at one's death]
地有遺利,民有餘力。——漢· 晁錯《論貴粟疏》
又如:遺孽(殘留下來的壞人);遺噍(殘存未死的人);遺黎(亡國或改朝換代後不事新朝的人民)
(7) 缺失 [lack;be short of]。
如:遺火(失火);遺計(失計,失策);遺策(失策,失算)遺逸(缺失);遺算(失算,失策);遺籌(失策,失算);遺兆(失算);遺帙(殘缺的書套);遺計(失策);遺紊(失誤而紊亂)
(8) 遺忘 [forget]
三日遺忘。——《漢書·刑法志》。注:“忽忘也。”
審毫釐之小計,遺天下之大數。——《史記》
又如:遺失(遺忘;忘記);遺倦(忘記疲倦)
(9) 遺留 [leave over;hand down]
因遺策。——漢· 賈誼《過秦論》
訪其遺蹤。——宋· 蘇軾《石鐘山記》
忠烈遺骸。——清· 全祖望《梅花嶺記》
又如:遺安(指隱居田園,淡泊自守,不以官祿遺留子孫,而遺之以德行);遺下(留下);遺譏(讓後人譏笑)
(10) 專指死人留下的 [left by the deceased]。
如:遺光(遺留的德澤);遺表(大臣臨死前寫給皇帝的奏章);遺芳(死後留傳的美好名聲)
(11) 離開,脫離 [leave]。
如:遺體(身體爲父母所生,故稱自己身體爲父母的“遺體”);遺世(脫超塵世;避世隱居)
(12) 墮,落下;下垂 [fall]
目眇眇而遺泣。——《楚辭》
又如:遺英(落花);遺粒(遺落的穀粒);遺墜(掉落)
(13) 廢止 [abolish;annul]。
如:遺寺(廢舊的佛寺);遺塊(廢棄的土塊);遺壤(荒廢的土地)
詞性變化
◎ 遺
遺 yí
〈名〉
(1) 遺失之物 [lost articles]
高祖取 楚如拾遺。——《漢書》
道不拾遺。——《史記·商君列傳》
(2) 姓
(3) 另見 wèi
常用詞組
遺案遺產遺臭萬載遺傳遺傳學遺存遺毒遺範遺風遺腹遺稿遺孤遺骨遺骸遺憾遺恨遺患遺禍遺蹟遺教遺精遺老遺老遺少遺留遺漏遺民遺墨遺男遺尿遺棄遺缺遺容遺少遺失遺世遺世獨立遺事遺書遺俗遺孀遺體遺忘遺聞遺物遺像遺訓遺言遺願遺贈遺詔遺址遺志遺囑遺蹤
遺字的辞典解释
遺ㄧˊyí 動亡失、丟掉。《韓非子·難二》:「齊桓公飲酒醉,遺其冠,恥之,三日不朝。」唐·崔國輔〈長樂少年行〉:「遺卻珊瑚鞭,白馬驕不行。」
脫漏。《韓非子·有度》:「刑過不避大臣,賞善不遺匹夫。」宋·趙汝鐩〈翁媼歎〉:「愁死未死此何時,縣道賦不遺毫釐。」
捨棄。《易經·泰卦》:「包荒,用馮河,不遐遺。」唐·孔穎達·正義:「遺,棄也。」《史記·卷八三·魯仲連鄒陽傳》:「遺公子糾不能死,怯也。」唐·司馬貞·索隱:「遺,棄也。謂棄子糾而事小白也。」
忘記。《孝經·孝治章》:「昔者明王之以孝治天下也,不敢遺小國之臣。」《孔子家語·卷七·五刑解》:「鬥變者,生於相陵;相陵者,生於長幼無序而遺敬讓。」
留下。如:「不遺餘力」、「遺臭萬年」。《史記·卷一○·孝文本紀》:「太僕見馬遺財足,餘皆以給傳置。」唐·杜甫〈哭嚴僕射歸櫬〉詩:「一哀三峽暮,遺後見君情。」
離開。《莊子·田子方》:「向者先王形體掘若槁木,似遺物離人而立於獨也。」《文選·曹植·七啟》:「亦將有才人妙妓,遺世越俗。」
排泄。《史記·卷八一·廉頗藺相如傳》:「廉將軍雖老,尚善飯,然與臣坐,頃之三遺矢矣。」《南史·卷一九·謝靈運傳》:「又嘗於閣省裸袒酣飲,及醉小遺,下霑令史,為南司所彈,幾卿亦不介意。」
剩餘。如:「暴露無遺」。
名亡失的東西。如:「路不拾遺」。《韓非子·外儲說左上》:「子產退而為政。五年,國無盜賊,道不拾遺。」《文選·司馬遷·報任少卿書》:「次之又不能拾遺捕闕,招賢進能,顯巖穴之士。」
形留下的、剩餘未盡的。如:「遺言」、「遺產」。《孟子·公孫丑上》:「其故家遺俗,流風善政,猶有存者。」《漢書·卷二四·食貨志上》:「地有遺利,民有餘力。」
遺ㄨㄟˋwèi 動贈送、給予。《三國演義·第三三回》:「表然其言,先遣人以書遺譚。」《史記·卷五五·留侯世家》:「漢王亦因令良厚遺項伯,使請漢中地。」
遺字的康熙字典解释
遺【酉集下】【辵部】 康熙筆画:19画,部外筆画:12画
〔古文〕𨗮𨖽𨗭《唐韻》以追切《集韻》《韻會》夷隹切,𠀤音夷。《說文》亡也。《易·泰卦》不遐遺。《註》用心弘大,無所遺棄也。《詩·小雅》棄予如遺。《註》言忘去不復存省也。《周禮·秋官·司刺》三曰遺忘。
又《正韻》失也。《前漢·賈誼傳》功不遺矣。《後漢·桓榮傳》慮無遺計。
又《集韻》餘也。《禮·樂記》有遺音者矣。《註》有不盡之音。《屈原·離騷》依彭咸之遺則。《註》遺,餘也。
又留也。《書·大誥》寧王遺我大寶龜。《左傳·昭十九年》古之遺愛也。
又《字彙補》便旋也。《前漢·東方朔傳》小遺殿上。《南史·謝幾卿傳》小遺沾令史。《註》卽俗言小便也。
又《正字通》遺遺,與委蛇通。《戰國策》出遺遺之門。《註》言其路逶迤也。《管子·樞言篇》遺遺乎若有從治。
又姓。魯費宰南遺之後。
又《廣韻》《集韻》《韻會》𠀤以醉切,遺去聲。投贈也,餽也。《周禮·地官·遺人註》以物有所餽遺也。《左傳·隱元年》請以遺之。
又《玉篇》余恚切《正韻》于位切,𠀤音𧸽。
又《集韻》徐醉切,音遂。盈之切,音怡。愈水切,音唯。義𠀤同。
又《集韻》《韻會》旬爲切《等韻》似爲切。𠀤與隨同。謙以下人也。《詩·小雅》莫肯下遺。《註》遺,音隨。
遺字的说文解字
说文解字
遺【卷二】【辵部】
亾也。从辵䝿聲。以追切
说文解字注
(遺)亡也。廣韵。失也。贈也。加也。按皆遺?引伸之義也。从辵。貴聲。以追切。十五部。